申请认证组织至少提供以下必要的信息:
(1)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取得相关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文件(适用时);
(3)从事的业务活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和有关规范的要求;
(4)对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范围涉及的业务活动的描述,包括利用信息技术为内部或外部顾客的业务过程提供支持的说明;
(5)已按认证依据和相关要求建立和实施了文件化的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
(6) 体系有效运行 3 个月以上,并且已完成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